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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蕭傑明永續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本系3月24日前截止 |
2026-03-02
獎助對象:本校理、工、電資學院大學部2 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延畢、休學、轉學生與研究所)且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待遇,學業成績GPA3.38 以上、無懲處記錄者。
名額與獎助金額:理、工、電資學院每學院各5 名、每名新臺幣2 萬1 千元。
繳交文件:
(一)校內用申請書1 份。
(二)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三)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圓戳章。
(四)全家人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詳如附檔
請於115年3月24日前送 系辦電二121向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