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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即日起至115/9/15(二)止 |
2026-08-18
收件截止日:115/9/15(二)
相關辦法請參考附件
申請案請先提供電子檔,並e-mail至luluwu@ntu.edu.tw。
初審獲推薦的同學,將另行e-mail通知。請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將紙本正本資料送至系辦。
1.郵件主旨:115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000(姓名)。
2.申請書及附件請存成同一個PDF,勿分成數個檔案。繳交資料以十頁A4篇幅為上限,並僅以此PDF檔內容進行審查,不接受額外連結或檔案下載等方式。
一、獎勵方式
電資學院1名,每名每學年6萬元。
二、應檢附文件
(1)該會專用申請書(詳附件,並附照片)
(2)在學證明正本(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5-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3)申請前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詳附件)
(4)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度排名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上下載彩色記事)
(5)公開資訊聲明書(詳附件)
(6)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7)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注意事項:
1.排斥性期間規則為「學生申請前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意即:115學年度起(8/1)至院審查會議召開期間,不得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5年11/14校慶酒會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視同直接放棄獲獎資格
生輔組公告:https://advisory.ntu.edu.tw/CMS/ScholarshipDetail?id=8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