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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導生活動申請 |
臺大電機系/所 聯合導生活動申請說明與表格
本系聯合導生活動師生共同活動補助原則:
若規劃兩位(含)以上導師之共同活動,當日費用,以本系/所師生每人不超過150元、每人一學期不超過兩次為原則。活動期間,務必邀請導師同行,並請同學注意自行安全。
一般活動辦理一周前,請下載本頁表單填寫「活動申請表」(P2),與「活動預算表」(P4),繳交系辦121,送主任核閱。(申請補助發票統編:國立台灣大學 03734301)
若是屬於系學會活動(含各類球隊),請使用「系學會專用活動申請表」(P3),請系學會會長簽章,並加註系學會補助項目與金額後,繳交系辦121,送主任核閱。
115學年起,經費核銷說明 :
一、列於導生活動師生簽到冊(P5),應確實參與活動,並以實際出席者為限。
二、若活動經費支出項目為場地及設備使用費、球衣、球具、獎品等,請優先向其他經費來源或補助管道申請,以避免排擠聯合導生活動補助經費之運用。
三、活動結束後,系辦公室將依活動當日簽到冊出席人數、活動預算、實際支出憑證及活動紀錄(P6)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並陳送系主任核定。
四、經核定後,系辦公室將另行通知申請人代表至系辦公室辦理補助款簽領事宜
表格下載: 申請表格